格林精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

股票指数

  格林精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道20号院正大核心3号楼南塔22-31层,邮编:100020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邦公执法》(以下简称《公执法》)、《中华公民共和邦证券法》及中邦证券监视料理委员会宣告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规》等规矩,北京市中伦状师事情所(以下简称本所)给与广东格林严紧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状师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偶尔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举办睹证并就闭联事项出具本法令主睹书。受新型冠状病毒感触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所状师通过视频通信方法对本次股东大会举办睹证。

  1. 现行《广东格林严紧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刊载正在深圳证券交往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聚会决议通告、闭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告;

  3.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注册日(2022年7月18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聚会的股东的到会注册记实及凭证原料;

  正在本法令主睹书中,本所状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聚合、召开次序、聚合人资历、出席聚会职员资历、聚会外决次序与外决结果等事项公告主睹,而过错所审议的议案实质及该等议案中所外述的结果或数据简直实性和正确性公告主睹。

  本法令主睹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主意运用,本所状师准许将本法令主睹书追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消息披露原料一并通告,并依法担负相应的法令仔肩。

  本所状师依据法令规则的相闭央求,遵守状师行业公认的生意轨范、德性标准和刻苦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闭联事项出具如下法令主睹:

  1. 依据《公司章程》的相闭规矩,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了闭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告时势正在深圳证券交往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刊载了定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告,列明确聚会期间和地方、加入职员、审议事项、加入方法等实质。

  2. 2022年7月25日下昼14: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聚会正在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聚会室依期召开,聚会现实召开的期间、地方与聚会通告所载明的实质同等。

  3. 依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聚会通告,本次股东大会的搜集投票期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往所交往体系举办搜集投票的完全期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往所互联网投票体系投票的完全期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15:00时刻的自便期间。

  本所状师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聚合、召开次序切合《公执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规》等法令、规则、标准性文献和《公司章程》的规矩。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外(或代劳人)共9名,代外公司股份数为240,264,352股,占股权注册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8.1219%。此中:

  经检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注册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身份注明文献、法人代外身份注明及/或授权委托书等文献,出席现场聚会的股东及股东代外(或代劳人)共计4名,代外公司股份数为148,450,027股,占股权注册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5.9113%。

  依据深圳证券消息有限公司供给的投票结果,加入搜集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外公司股份数为91,814,325股,占股权注册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2.2106%。本所状师无法对搜集投票股东资历举办核查,正在插足搜集投票的股东资历均切合法令、规则、标准性文献和《公司章程》规矩的条件下,闭联出席聚会股东切合伙历。

  出席聚会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料理职员以及孑立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名,代外公司股份数为17,522,987股,占股权注册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2390%。

  3. 公司局部董事、监事和高级料理职员以现场或通信方法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状师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聚合人资历、出席聚会职员资历切合闭联法令、规则、标准性文献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合法有用。

  (一)经本所状师睹证,本次股东大会遵守聚会议程对列于聚会通告中的议案举办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搜集投票相连合的方法举办了外决。

  (三)经本所状师睹证,聚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矩举办计票和监票,聚会主办人就地布告外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外(或代劳人)没有对外决结果提出反驳。

  1.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闭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完全外决情形如下:

  准许165,962,914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7股。

  准许165,962,914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7股。

  准许165,962,914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7股。

  准许165,962,915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8股。

  准许165,962,915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8股。

  准许165,962,915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8股。

  2.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闭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全外决情形如下:

  准许165,962,914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7股。

  准许165,962,915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8股。

  准许165,962,915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8股。

  3.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闭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外监事的议案》,完全外决情形如下:

  准许165,962,915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8股。

  准许165,962,915股,赶过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此中中小股东准许17,513,888股。

  4. 审议通过了《闭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出席聚会的股东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联合企业(有限联合)、丰骏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联合企业(有限联合)就本议案回避外决]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非相干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非相干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非相干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非相干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非相干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非相干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独特决议事项,得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用外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准许。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独特决议事项,得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用外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准许。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独特决议事项,得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用外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准许。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独特决议事项,得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用外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准许。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240,255,252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驳9,10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准许 17,513,887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驳 9,10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聚会中小股东所持有外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所状师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外决次序、外决结果切合闭联法令、规则、标准性文献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合法有用。

  综上,本所状师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聚合、召开次序切合《公执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规》等法令、规则、标准性文献和《公司章程》的规矩,本次股东大会的聚合人资历、出席聚会职员资历、外决次序和外决结果合法有用。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状师事情所闭于广东格林严紧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偶尔股东大会的法令主睹书》的签章页)

  投资者干系闭于同花顺软件下载法令声明运营许可联络咱们友爱链接任用英才用户体验布置涉未成年人违规实质举报算法推选专项举报

  不良消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增值电信生意规划许可证:B2-20090237

相关文章
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