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 定义3. 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200万份是指可进入通畅界限,但非零售合节,具有商品属性并用于工农业临蓐与消费利用的多量量营业的物质商品,比如农副产物、金属产物、化工产物等。
大宗商品可能策画为期货、期权行为金融器械来业务,例如上海商品期货:铜、铝、锌、自然橡胶、燃料油、白银、黄金等;大连商品期货:黄豆、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焦炭等。郑州商品期货:强筋小麦、白糖、棉花、PTA、菜油、甲醇等。
大宗业务是指抵达沪、深业务所规矩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营业申报,营业两边商榷相仿后,由上海或深圳证券业务所确认成交的证券业务。
1. A股单笔营业申报数目该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业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群众币;
2. B股单笔营业申报数目该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业务金额不低于20万元美元;
3. 基金大宗业务的单笔营业申报数目该当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业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4. 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业务的单笔营业申报数目该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业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1. A 股单笔业务数目不低于30万股,或者业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群众币;
3. 基金单笔业务数目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业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群众币;
除本所另有规矩外,大宗业务的成交申报、成交结果曾经本所确认,不得推翻或调动。
固订价值申报的,营业两边可按当日竞价业务商场收盘价值或者当日全天成交量加权均匀价值实行申报。
正在接纳固订价值申报时刻内,固订价值申报可能推翻;申报年华遣散后,本所按照年华优先的规则对固订价值申报实行般配成交。未成交部门主动推翻。
1. 订定大宗业务,是指大宗业务两边互为指定业务敌手方,商榷确定业务价值及数目的业务体例。本所汲取下列类型的订定大宗业务申报:
2. 盘后订价大宗业务,是指证券业务收盘后遵照年华优先的规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均匀价值对大宗业务营业申报逐笔连气儿说合的业务体例。
业务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形态的证券,本所当日不再接纳其大宗业务的申报。
每个业务日16:00至17:0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次一业务日实行清理交收。
1. 采用订定大宗业务体例的,本所接纳申报的年华为每个业务日9:15 至11:30、13:00 至15:30。
2. 采用盘后订价大宗业务体例的,本所接纳申报的年华为每个业务日15:05 至15:30。
当天全天停牌、处于权且停牌时刻或停牌至收市的证券,本所不接纳其订定大宗业务申报;当天全天停牌或停牌至收市的证券,本所不接纳其盘后订价大宗业务申报。